一是强化制度管理。
各学校成立了校长任组长的学校食堂承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学生食堂承包管理人员;成立了以学生、家长代表为成员的膳食委员会;制定了《学校食堂承包管理制度》、《学校食堂承包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承包食品留样制度》及《学校食堂承包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等10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学校领导与教师自费陪餐制度,结合实际,还制定了《学校食堂承包食品卫生安全预案》。
二是强化财务管理。
严格大宗物品大米、菜油、面粉等的“统招、统购、统配、统送”及小宗食品原材料实行2人或集体采购的后勤保障制度,实行采购、保管、领用人员分离,严格各环节的签字手续,建立健全食堂存货盘点监测制度,健全出入台账,按月记账,做到了账表与实际收支相符,强化财务管理。
三是强化质量监管。
全县对学校食堂承包管理员及聘用的食堂工人进行分期培训,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健康检查,坚持持证上岗;对采购食品进行分类贮藏,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从源头和食品加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坚持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及餐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确保为师生提供安全优质的健康食品。
四强化监督检查。
为了确保学校食堂承包的高效运行,该县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审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促进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每学期由县政府督查牵头组,教科局及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每间学校食堂管理进行走访督查,把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督导。主动将实施情况向县人大报告、政协通报,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督促农村学校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